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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工作流程

发表时间:2015-03-19 编辑:  浏览量:

 

 

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,交招标办。

招标办对项目组织论证后报院招标领导小组审批,确定招标方式。

由业务主管部门参与项目招标的实施,相关部门参与招标实施的监督。

中标结果经公示后由招标办拟定合同,经学院法律顾问审核后由财务处加盖“山东体育学院合同专用章”后,由业务主管部门与中标方签订合同。

项目实施完毕,由招标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验收。

业务主管部门办理发票签字、资产入库等手续收,将合同、验收单、签字完毕的发票、入库单交财务处。

财务处审核后根据合同规定办理付款。

地址: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联系电话:0531-896550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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